一個家庭擁有兩輛以上私家車的情況已越來越普遍,而保險公司對家庭自用車的保險條款中對被保險人、家庭成員和被保險人持有的財產有明確的“責任免除”條款。這不禁令人疑惑,一個家庭擁有幾輛車的,該怎樣投保能避開理賠風險?
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從法律上說仍等同于同一被保險人名下財產,因此,夫妻之間的車輛事故及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原則上不予理賠,但是,交強險、車損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等在責任免除的范圍上還是略有差別,而各家保險公司在理賠操作過程中也有所不同。
據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理賠專家解釋,三個常規險種下,交強險明確對“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損失”免責,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責范圍則更廣一點,包括“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損失”,“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損失”。也就是說,同一被保險人名下或夫妻名下的車輛發生互碰,涉及到家庭成員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可以獲得交強險項下最高12萬元的賠款,全責方車輛車損險理賠;僅財產損失的情況下,全責方車輛可以通過車損險進行理賠,無責方的損失依據交強險或商業三者險的保險條款免責范圍,是不能獲得理賠的。
但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對同一被保險人項下兩車發生互碰事故,且兩車都有投保車損險的情況,給出了一套較為合理的解決方法:全責方車輛通過車損險可以進行理賠,無責方雖不能通過全責方的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獲得理賠,但是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通過無責方自身的車損險進行理賠。但是,如果同一被保險人名下或夫妻各自名下的兩輛車投保在不同的保險公司,無責方車輛是否能得到理賠就無法保證了。
為有效規避家庭成員之間交通事故的理賠風險,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專家給了三點建議:一是父母名下的車輛千萬不要為圖省事寫在自己名下;二是記得購買人身意外險規避車主自身及家庭成員的人傷風險;三是家庭自用車超過一輛的,一定要了解清楚不同保險公司的理賠政策,審慎投保。